2017年2月12日 星期日

《每日新眼光》2017/02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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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 02月 12日 發刊時間:每日發刊 單位: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

當聽警戒

參考經文:《 阿摩司書3章9~15節》

至高的上主──萬軍的統帥上帝說:「聽啊,要警告雅各的後代:當我處罰以色列所犯的罪時,我要拆毀伯特利的祭壇;每一座祭壇的四角要被打破,倒在地上。」(阿摩司書3章13~14節)

亞實突是以色列宿敵非利士人的城市,埃及則是南方大國。諷刺的是,我們看到上主要先知阿摩司邀請列國的顯赫人士,甚至招聚敵人,來觀看以色列的罪惡。這段經文一開始以驚人之語,引起眾人注意。連罪惡滿盈的他國首領,也要來觀看以色列「城裡所發生那混亂和欺壓的事」(3章9節)。可見在上帝眼中,以色列的罪惡重大;而他們的犯罪事實是:不擇手段、不顧信仰道德、積攢不義之財,「在他們的宮裡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;他們不懂得什麼是公平交易。」(10節)在這嚴重的罪惡下,以色列人將面對上帝的審判,沒有任何保障,而且無人能倖免於難。

先知宣告上主的話說:「當我處罰以色列所犯的罪時,我要拆毀伯特利的祭壇;每一座祭壇的四角要被打破,倒在地上。」(14節)耶路撒冷聖殿前,祭祀用的祭壇,有著突起的壇角。當祭司在舉行贖罪的祭禮時,可以把牛羊等祭牲綁在祭壇的壇角上;祭牲被殺之後,要將祭牲的血塗抹在壇角上。後來,祭壇的角演變成為無辜犯罪者的避難所(參閱列王紀上1章50節,2章28節)。壇角被打破,象徵被拯救的一線生機都失落了。

先知又說,當羊被兇猛的獅子掠食了,就算牧羊人急忙追趕,羊入獅口恐怕屍骨無存了,「牧羊人只能從獅子的嘴裡搶回兩條羊腿或一截耳尖」(12節),意指搶救已於事無補。牧羊人搶回羊隻的殘骸,另一層意義可能僅是為了向主人交代,證明羊被野獸吃了(參閱出埃及22章12~13節);然而,這樣亦無法彌補所受的損害。

上主透過先知阿摩司說:「我要拆毀他們避暑的別墅和避寒的暖閣;象牙裝飾的房屋和豪華的樓房都要倒塌,成為廢墟。」(15節)不論是豪奢的避寒、避暑別墅;或是以象牙版裝飾、精美的豪宅,都是以色列人奢侈的明證。然而,他們以不義手段積攢的金錢和豪奢生活,非但無法保命,反而招致上帝的忿怒與刑罰。「當聽這話,警戒雅各家。」(13節,和合本)這是耶和華說的!


默想:

有句話說:「獲罪於天,無所禱也」;得罪了人,尚能禱告呼求上帝赦免,若連上帝都得罪了,我們還能向祂呼求憐憫與救贖嗎?若我們在上帝眼前犯錯了,該怎麼辦?

祈禱:

滿有公義威嚴的上帝,我願俯伏在祢莊嚴可畏的寶座前,趁還可聽見祢呼召悔改的聲音時,來聆聽、來悔罪;在還有機會得到基督救恩時,謙卑悔改,不再行惡。奉耶穌基督尊名禱告,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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