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

《每日新眼光》2018/05/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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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 05月 03日 發刊時間:每日發刊 單位: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

節制的生活

參考經文:《 彼得前書4章1~6節》

現在你們不再跟他們過那放蕩、沒有節制的生活,他們覺得很奇怪,因而侮辱你們。(彼得前書4章4節)

身處敵對信仰的不友善環境,彼得一貫強調要有好的行為來作見證。然而,他也提醒在生活上不可以一昧隨從當時的風俗,特別是違反基督信仰的邪惡風俗。他的立論基本點是,基督徒已接受了洗禮,和基督同死是跟罪斷絕,從罪這方面來說,也要把自己當作死了。基督徒既然已經認信基督,也要跟祂一同復活,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為上帝而活。所以,不可以再讓罪惡支配我們的身體,去隨從本性的情慾,也不可讓身體向罪投降,成了邪惡的工具。相反地,我們要把自己奉獻給上帝,像一個從死裡被救活起來的人,把自己的整體奉獻給上帝,作為公義的器皿。

基督徒應該完全委身於基督,過討上帝喜悅的生活,決心放棄異教的邪風惡俗,在世上的日子願接受上帝旨意的管束,不再被人的慾望控制,浪費時間在淫亂、縱慾、酗酒、宴樂、狂飲和可憎惡的偶像崇拜中。信主之後,過去隨心所欲、被慾望掌控的舊生活方式,必須一刀兩斷,取而代之的是節制的生活。生活要做如此大的改變著實不容易,因為過往的朋友必對這種生活方式諸多恥笑。在一個不以罪惡為罪惡的環境中,同流合汙是容易被認同的,反倒是想要出淤泥而不染者,很容易被視為奇怪分子而被排斥。但基督徒深知,有一天上帝的審判必將來臨,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生負責任。

人是很軟弱的,經常會出現各種罪惡的慾望,從而產生各種敗壞的行為,這些慾望必然導致人遠離上帝的教導和救恩。在牧養信徒中,常會被諮詢到基督徒什麼事可以做、什麼事不能做的問題。其實,大多數的情況是很容易分辨的,那就是:會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身體、心靈者,我們就不可以去做。飲食方面,如菸、酒、檳榔應盡量避免,毒品更不可碰;慾望行為節制方面,例如非婚姻下的性行為、金錢的不當取得和使用等,也當遠避。上帝所應許的福分是永恆的救恩,亦是今生的賜福。我們當用生活作見證,為生命負責。



默想:

因著信仰緣故在生活上節制,是否會讓你覺得人生中失去一些樂趣?

祈禱:

親愛的主!感謝祢的救贖,讓我可以從罪惡中脫離,成為新造的人。求祢幫助我,謹守祢的律例典章,培養出節制的品格,作一個懂得自我節制的基督徒。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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